吸附VOCs后的廢活性炭是不是危廢?
根據(jù)《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版)中規(guī)定,如下三個大類,8種廢活性炭可明確認定為危險廢物:
那么有的企業(yè)要問了:“我們不涉及上述三個大類的行業(yè),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VOCs活性炭可不可以按一般固廢的要求處置呢?”答案是:絕對不行。
可見,其他行業(yè)的VOCs廢活性炭屬于HW49其他廢物900-041-49的描述“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險廢物的廢棄包裝物、容器、過濾吸附介質”,故也應該被認定為危險廢物。VOCs廢活性炭是否在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之列?小編認認真真把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看了三遍,也沒找到VOCs廢活性炭的身影。可以確認,VOCs廢活性炭不存在豁免情形,而是直接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
產生了VOCs廢活性炭該如何處理?
那么企業(yè)不禁要問了,既然VOCs廢活性炭屬于危險廢物,那該怎么辦?總不能在場地上越堆越多吧?交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處置可不可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
首先,廢活性炭的管理計劃必須向環(huán)保部門備案。
《固廢法》第五+三條第一款: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制定危險廢物管理管理計劃,并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huán)境保護主管部門申報危險廢物種類、數(shù)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其次,企業(yè)不得擅自處置廢活性炭。
《固廢法》第五十五條:產生危險廢物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
最后,企業(yè)必須委托具資質單位或個人進行處置。
《固廢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委托給無經營資質許可證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